重慶市財政局日前施行《重慶市政府采購供應商注冊及誠信管理暫行辦法》,明確16種政府采購違規(guī)行為將被記入誠信檔案。
據(jù)悉,所列違規(guī)行為中有12種情形不僅會被記入誠信檔案,,還將受到嚴肅查處;有4種情形將被記入誠信檔案。被列入“違法失信行為名單”的政府采購供應商,,1至3年內(nèi)禁止參加重慶市政府采購活動。
將被嚴肅查處的違規(guī)行為有: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,、成交,;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、排擠其他供應商,;與采購人,、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;向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行賄或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,;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與采購人進行協(xié)商談判,;拒絕有關部門監(jiān)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;向評標委員會,、競爭性談判小組或者詢價小組成員行賄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當利益,;中標或者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;未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,;將政府采購合同轉(zhuǎn)包,;提供假冒偽劣產(chǎn)品;擅自變更,、中止或者終止政府采購合同,。
四種會記入誠信檔案的違規(guī)行為是:開標后擅自撤銷投標,影響招標繼續(xù)進行,;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合同,;拒絕提供售后服務,給采購人造成損害,;政府采購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有違誠實信用的行為,。